山东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时间:2018-10-25 12:02 浏览次数:
山东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法律普及”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基础服务,以12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阵地”,全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圈,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近三年来,通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并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达1380余件,服务1800余名受援人,无一被投诉,满意率100%。
一是拓宽服务平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为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基层,方便群众,依托12处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632个自然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向城乡、社区有效延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全覆盖服务网络,实现“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简化受理程序,审批前延形成合力。对接群众实际需求,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开通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业务,12处乡镇工作站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可以直接确认,受援人到中心办理手续即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城乡低保对象、持卡贫困户、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给予“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实行先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工作机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三是提升业务质量,服务措施精准细化。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法律知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工作交流,总结办案经验,切实提升服务质量;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建立协调会商制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分析法律难点,梳理办案思路,监督案件办理。案件指派时充分尊重受援人意愿,由受援人选择承办人,或就近安排受援人所在地的法律服务人员,最大限度方便受援人,实现“应援优援”。
四是优化服务方式,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坚持“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需”工作理念,给群众提供最需要的服务,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心利益的难题。落实法律援助“点援制”,援助中心将全县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联系。实现“一窗办结”,对实施援助的当事人,一个窗口完成申请、审批、指派业务,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进村入户精准送法,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明白纸”和便民服务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政策、咨询法律。(李中娟 孙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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