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莲县许孟司法所三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18-09-18 18:59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黑恶势力活动,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山东省五莲县许孟司法所三举措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一、积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在司法所院内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宣传横幅,利用集中教育时间向辖区内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宣传材料,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当前政府部门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人心。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进行警示教育。
司法所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谈话,以当前扫黑除恶案件为例,把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讲清楚讲明白,为其辨清当前形势,提升思想觉悟,促使他们清除自身恶习,认真接受矫正;随后根据现阶段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日常监管举措,做到详细讲解,解答其心中疑惑,确保其在接受矫正中做到不盲目、不慌神,常怀一颗自律之心,安心接受矫正。
三、签订专项承诺书,强化服刑意识。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保证做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制度并履行法律义务,自觉远离违法犯罪特别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组织、不参与黑恶组织;不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卢鹏、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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