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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市高青县芦湖中心小学三举措夯实“零起点”教学
时间:2018-09-06 11:3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芦湖中心小学多措并举夯实“零起点”教学。
 
  一、明确教学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严禁超前教学。
 
  二、禁幼儿园“抢跑”。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在教学形式上,幼儿园主要以游戏为主,让孩子在游戏中直接感知、亲身体验,而不是像小学用比较抽象的概念向孩子陈述,让幼儿园真正成为“幼儿的乐园”
 
  三、承诺践诺。学校组织一年级全体学科教师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就做好“零起点”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承诺。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零起点”教学,不“提前教学”、不“超纲教学”。,
 
  学校将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将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进行公开,通过明白纸、班级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学生家长,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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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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