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五大机制”确保社会培训机构办学乱象不反弹
时间:2018-07-25 10:26 浏览次数:
暑假是社会培训办学乱象高发、群众举报集中的一个时期,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高青县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五大机制”确保社会培训机构办学乱象不反弹。
源头管控机制。开展中小学生参加培训机构情况摸底调查,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检查。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参股培训机构、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上课,或者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等行为。
网格管理机制。县城、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对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教育部门按县属、学区分片建立属地学校责任督查机制,每所有证培训机构至少有一名学校中层以上的联系干部责任监管。
督查问责机制。出台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纳入县属学校、学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并不断加大绩效考核权重,加大督查通报。把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是星级评定机制。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评定方案》,对质量高、管理强、口碑好的培训机构,通过星级评定的方式进行鼓励扶持。对投诉多、安全隐患大的培训机构加大监管力度。
群众监督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信息公开、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培训课程备案公开,接受群众举报无证培训机构、监督有证培训机构等存在的问题,推动群众监督常态化,确保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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