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四把利剑”做好校园欺凌治理
时间:2018-06-04 16:45 浏览次数:
为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高青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部署,认真实施,建立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促进广大师生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下发了治理方案、月报制度等系列文件,细化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专项治理内容。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具体形势,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主管领导、专(兼)管人员,防止工作上相互推诿。
加强制度管理,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各学校制定完善了校园欺凌现象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等,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设置并公布专项治理电话号码。进一步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实现校园死角、围墙周边探头全覆盖,并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实现联网,提升安保震慑能力。
加强宣传力度,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各学校坚持把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采取德育讲座、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宣传栏等形式,阐释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因及防范途径,讲清此类问题的性质、危害、影响。发挥家委会功能作用,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宣传,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无缝对接。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纪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活动,切实加强普法教育。
加强全面排查,问题防控进一步落实。各学校通过面向家长和学生随机发放问卷、开展电话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校园欺凌情况进行严格排查。充分运用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组织责任督学不定期分片开展过程督导,及时查找苗头,防止问题发生。积极发挥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群团、德育、学生骨干等人员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校内校外潜在隐患和已暴露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员、时限和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抓早抓小,严防轻视拖沓。(田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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