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高青县龙桑小学“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时间:2018-05-28 10:5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田家礼)近日,龙桑小学全力构建“平安校园”,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为全校师生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抓实。
落实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常态化的安全大检查,从源头上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上下楼、课间和集体活动等期间的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严防、严控在校学生私自下河洗澡,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在上学、放学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完善学生请假制度等规定,确保校园治安稳定。
落实安全教育与培训。坚决防止、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发展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虐待等现象的发生。开展对教职工广泛进行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培训,一旦学生遇到危险,立即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及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同时不定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共管联动机制。全校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年级组会议、学生家长会,搭建起家校共管学生安全的平台。同时与沙河镇派出所、食药、卫生、消防等联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校园内外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追责。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直接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明学校安全工作纪律,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玩忽职守、麻痹大意等原因造成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高青县龙桑小学)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