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黑里寨学区 “树师德、正师风”向教师有偿补课发
时间:2018-03-15 10:1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保持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教育行风,高青县黑里寨学区组织开展了“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一、广泛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结合新学期开学的时机,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此次活动,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全面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活动,切实摸清、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三、集中治理查处。成立检查组,通过专项督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五、压实工作责任。校长落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师风、校风。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责任。
六、疏导合理需求。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要摸清群众需求,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的补课需求,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需求。(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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