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就在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于5月23日至27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前后,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及向社会公开《土十条》全文。从这两份文件中不难看出,中国政府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资源的坚定决心。
在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持续5天的会议中,来自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多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约2000名代表出席会议,商讨关乎全球命运的环境问题。会议期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专题报告。该报告探究了中国在推广“生态文明”理念中的探索。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一部分,中国已经承诺,到2020年,用水量将减少23%,能源消耗减少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8%。
报告认为,到2020年,如果中国成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将生态发展与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完美融合,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3%以上,每年地级市空气优良天数将超过80%。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表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为其他国家应对类似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挑战提供了借鉴。”
中国环境治理的成就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赞誉,这份荣誉来之不易。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从国内现状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但也付出了相当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增高、生态损失加大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调查显示,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污染为主,有机污染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11.4%。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此外,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抽样显示,污染企业及其周边点位超标率为36.3%、工业废弃地为34.9%、工业园区为29.4%。
近年来,因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历史积累形成的,也有环境本底高的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同时,存在污染底数不清、法律标准缺失、防治体系不健全、科技支撑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各方认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基于这种现状,中央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及向社会公开《土十条》全文,就是要打破阻碍社会健康、绿色发展的瓶颈,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尽快建立起实现生态补偿机制常态化格局。
当前导致我国生态补偿不到位,或者补偿受益者与需要补偿者相脱节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机制不完善,补偿不能完全依理、依法进行,加之部门行政色彩浓厚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殊不知,我国已进入加快全面振兴的新阶段,这也是减轻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牢固树立“资源有价”、“生态补偿”的观念,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政府、企业及个人环保行为的激励,促进环境成本的内部化,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迫在眉睫。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生态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推动力量一是政府,二是市场,三是其他社会力量。期待全国各地都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和“政府主导,市场跟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法律制度、组织体系、科技支撑和政策等层面改革与完善,让功能区、流域、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生态补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期待有更多的地方在兑现生态补偿上,不再是“光说不做”;期待我国的生态环境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绿水青山行不尽,东风吹来满眼春。只要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长期坚持、忠实践行健康、绿色发展理念,经过不懈奋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全面小康社会,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一定会呈现在世人面前!
作者:洪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