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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记者徐曙光、通讯员 黉亮 于涛报道)2016猴年春节前夕,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扎兰屯监狱宣布:该狱43名积极改造、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获得减刑、假释机会,得以走出高墙回家团聚、与亲人欢欢喜喜过大年。
据介绍,扎兰屯监狱在减刑、假释工作中,认真遵循依照法定条件、集体研究、分级负责、逐级审核、依法呈报原则,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自治区“两个规定”和《会议纪要》,落实“五项”公开、“四级”合议、“三榜”公示制度,主动邀请驻狱检察室参加各分监区的减刑、假释工作执法合议会议。
与此同时,全流程公开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从案件启动、分监区集体研究、监区讨论、监狱评审、检察机关审查到监狱长办公会审定,直至法院裁定的各个环节均在罪犯服刑场所予以公示,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