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警方铲除村霸还百姓安宁 广受赞誉
时间:2015-07-15 10:1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日前,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四责任区中队会同段集派出所,从群众反映线索入手,深入调查,锁定证据,成功铲除一名为害一方的村霸彭某(男,55岁,固始县段集镇人),受到当地企业及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6月21日,刑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段集镇下楼村村民彭某长期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位于该村的天山实业有限公司及员工购买其家所卖的蔬菜,并多次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接报后,刑警大队第四责任区中队会同段集派出所迅速围绕举报线索开展调查走访。
侦查员在调查中发现,彭某是当地居民,在天山实业有限公司附近开有一家百货商店,天山实业有限公司是外地人在固始县投资的企业,员工也大部分是外地人。彭某却依仗着老家在当地人多势众,经常强行要求该公司必须从其商店购买蔬菜等商品,成为当地一霸,在当地造成影响极其恶劣。
自2009年天山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彭某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多次强迫天山公司及员工到其家商店内买菜,如果发现公司员工没有买其出售的菜,就到公司食堂将公司买别人家的菜随意扔掉。
去年7月份,由于公司一名员工没有到彭的商店内买东西,彭向公司内提出无理要求,要求将该员工开除,遭到公司拒绝后,彭某强行将公司变压器上的零件卸掉,导致公司损失几十万。此外,彭某还多次用三轮车随意堵住公司大门,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今年6月9日,彭某因琐事与公司员工刘某发生冲突,其用嘴将刘某的耳朵咬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经查证,彭某称霸一方,长期欺压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项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作者:李健 王继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