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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
时间:2014-11-28 10:50  浏览次数:
2014-11-28 08:31:03      来源: 新华网

  这是山东寿光火灾事故现场(11月17日摄)。 11月17日,山东寿光火灾事故现场扑救结束。11月16日晚7时,山东寿光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致18人死亡,13人受伤。新华社记者 范长国 摄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7日通报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据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保鲜恒温库内沿墙敷设的制冷风机供电线路接头过热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引发火灾。

  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

  据初步分析,该起火灾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生产厂房未经正规设计、未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二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违规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电器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单位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四是应急管理缺失,无预案、无演练。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能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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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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