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梁山县: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导诉服务
时间:2024-09-25 09: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切实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当事人的仲裁指导,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梁山县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导诉服务。
工作人员在立案、审理和送达过程中,为有需要的当事人给予合理的仲裁指导,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当事人获得程序上的引导和法律上的帮助,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
在导诉服务中,工作人员遵循依法、中立、适度、公正的原则,在程序上给予引导和解释相关法律,不为当事人预测仲裁结果。
服务贯穿于仲裁活动的各个阶段。咨询接待人员负责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和仲裁常识,以及仲裁之后引起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了解仲裁风险,需要提供的材料等。送达相关文书时提示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咨询,做针对性的说明。在庭前准备阶段,仲裁员根据案件的类型和特点,针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期限等,向申请人告知和释明。案件审理中,在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偏离主题,影响案件审理时,仲裁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适当引导、提醒。 送达仲裁文书时,告知其救济途径。(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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