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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优化项目制培训,改进培训模式
时间:2024-09-25 09: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山东省济宁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采取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项目制培训模式,不断推进项目制培训规范化。
 
  合理确定项目制培训项目。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征集项目制培训需求,培训需求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岗位技能需求等情况,拟定包含培训职业、培训规模、岗位技能要求等内容的培训需求计划。项目制培训紧紧围绕本地产业发展、就业重点群体培训需求及资金保障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制培训的项目和数量。
 
  公开遴选项目制培训机构。项目制培训项目采取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承训机构,对有意向承接项目制培训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民办培训机构等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会)邀请培训管理或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确定项目制培训的承训机构,并进行公示。
 
  精准组织实施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要根据培训需求计划和培训对象特点等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做到“一项目一方案”。 项目制培训从开班申请到补贴申请均需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经办。承训机 构要按照确定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不得随意调整。承训机构要做好培训签到、台账资料收集存档、效果监测等培训管理工 作,做到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制培训的监管工作,可采取远程视频监控、指纹或 人脸识别考勤、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也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管评估,保障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嘉就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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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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