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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进行销毁
时间:2024-09-23 15:4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没收财产案件,案件执结后,执行局联合综合审判庭、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销毁。
 
  本案被告人董某某系黑龙江省人,她利用网络直播软件,以刷礼物的方式发放“福利视频”,并贩卖淫秽视频。因涉嫌犯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董某某交纳罚金,且没收作案工具。
 
  案件执结后,法院联合检察院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进行销毁。本次销毁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红梅带队,执行干警及综合审判庭干警参加,检察院干警到场监督。销毁的物品系本院刑事判决依法没收、予以销毁的犯罪工具,在销毁现场,法院干警对拟销毁涉案物品进行清点确认、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到场监督的人员进行展示,确保集中销毁依法依规进行。随着涉案工具在火中燃烧殆尽,本次销毁得以圆满完成。
 
  销毁作案工具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维护,更是对潜在犯罪分子的震慑,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我们坚决对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的信心和决心。(李岩峰 赵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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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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