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
时间:2024-09-12 10:2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 近年来,为更好地完成多元机制建设、仲裁办案改革等重要工作任务,山东省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创新。
2022年,制定《内设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厘清内部科庭工作任务;制定《会议制度》,优化工作运行。
2023年,贯彻“市县同责、一体推进”要求,确立以《工作提示函》形式常态化指导县市区工作;制定《综合管理制度》《仲裁办案管理制度》《调解办案管理制度》,规范三个业务板块的工作。
2024年,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制定《仲裁机构调解办案工作指引》《要素式办案工作指引》《速裁机制建设工作指引》,通过全面推行标准化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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