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宁曲阜:“三期”女职工维权助安“薪”
时间:2024-08-28 17:2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感谢你们帮我维权,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近日,在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室,仲裁员主持调解了一起女职工产期劳动争议案件。
 
  据了解,胡某2019年7月入职某公司任售后客服一职,2023年12月胡某怀孕6个月,因产检检查出了胎盘前置风险,向公司提出休产假,公司提出要停薪留职,胡某未同意,此后工作中,公司处处为难胡某并给与降薪。2024年3月公司同意胡某开始休产假,并告知在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山东省增加的60日产假期间只支付底薪工资。胡某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补齐降薪期间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告知公司,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律和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增加的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听了解释,公司明白了产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并表示会按相关规定满足其诉求,双方终于协商一致达成共识。
 
  为维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畅通沟通渠道,由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多方力量共同保障,探索建立“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援+心援”女职工劳动权益全链条联合保护新模式。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门为女职工设立“女职工维权工作站”,承担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仲裁委收到案件后,涉及“三期”女职工特殊保护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先调再立、快审快结、裁调结合。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仲裁委调解职能,“曲阜市女职工维权工作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协商调解贯穿争议处理全过程。联合总工会、妇联组织选聘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进驻维权工作站。建立“三期”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依法实施“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的速裁工作机制,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李琳)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