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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调解仲裁有温度,化解纠纷促和谐
时间:2024-08-22 17:1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班培)近日,济宁市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庭前调解+当场履行”的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即履行,成功将纠纷化解在庭前,实现了案结事了。
 
  据悉,该案件申请人马某、张某在某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从事房产销售工作,该公司拖欠两人销售提成共计29000元,多次催要未果,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益。本案受理后,仲裁员第一时间联系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核实分析,认为该案件事情清楚,责任明确,仲裁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该案件,力争在开庭前促成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从“法、理、情”三方面释法析理,积极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针对双方纠纷矛盾点,及时提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该公司当场支付了拖欠的销售提成,此次纠纷圆满化解。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近年来,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工作原则,将儒家孝贤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多元联动、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方法,有效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将争议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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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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