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推进“阅核制”落实提升审判质效
时间:2024-08-21 15:0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裁判质量,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院庭长阅核工作,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监督有序,全程留痕。自阅核工作开展以来,院庭长始终依法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在职务权限、分管领域内,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案件阅核工作。院内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覆盖了全体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既包括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管、重点审核,也包括对其他案件的判前阅核、判后评查,确保了监管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领域。2024年7月,线上阅核系统正式嵌入办案系统,本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以线上阅核为原则,做到监管意见全程留痕管理。
 
  权责分明,质效兼顾。在阅核工作中工作划分明确,由院长负责院领导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由院领导负责分管部门负责人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法官承办案件裁判文书阅核,部门副职在负责人授权下也可开展阅核工作,确保案件阅核逐级进行、有序流转。
 
  院庭长阅核机制实施后,法官反应良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判决的准确性和透明性。通过案件阅核机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稳步上涨,上诉案件数量显著减少,办案质效显著提高。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推进“阅核制”落实,加强对阅核平台的了解,提高对平台的使用,响应司法改革,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再升级。(李岩峰 白海伦)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