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交警“四个不减”深入开展秋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时间:2024-08-21 09:2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持续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实施“四个不减”举措,深入开展秋季“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群众使用安全头盔与安全带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严密组织部署,责任意识不减。一是在认真总结前期“一盔一带”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工作策略,延伸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部署,确保秋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无死角,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以身作则,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为广大群众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共识,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二、严格开展排查,监管力度不减。一是组织警力深入快递、外卖等企业开展宣传,强调“一盔一带”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外卖骑手配齐头盔并督促规范佩戴。二是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三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巡逻力度,在农村集市、各村庄进出口,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未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群众进行劝导,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严厉整治违发,打击力度不减。一是以定点检查、错时巡逻、集中整治等方式,重点整治驾乘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劝导。二是加强重点路段管理。以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区主干道为重点,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驾驶、乘坐机动车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人员进行劝导、纠正,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措施,贯穿日常工作始终。三是紧盯路面主战场,抓住早、中、晚等电动车、摩托车出行高峰时段,采取“劝导+整治+宣传”三合一工作模式,依次对过往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查纠、劝导,形成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抓安全意识,宣传力度不减。一是大队依托“一栏一牌一喇叭”建设,通过巡回播放“一盔一带”宣传音频,以漫灌的方式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潜移默化中让群众了解和掌握常出行安全常识。二是定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劝导活动,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劝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三是发挥新媒体扩散面广的特点,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戴盔系带”的安全意识,营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单干)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