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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莒南交警实现了“出警快、处置快、结案快、定案准”的目的
时间:2024-08-21 09:0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集中力量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规范,通过工作规范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和执行达到案件质量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统一化和实用化。通过严格要求和制度限制、实际工作中实现了“出警快、处置快、结案快、定案准”的目的。
 
  一、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以来,大队深刻认识到基层基础建设硬件的解决是靠资金,而软件建设是靠人的素质提高,因此,大队从人抓起,定期组织学习和业务研讨,对办案人高标准、严要求。对案卷质量比较、点评,改变过去发现问题只夹条不改正问题,做到不合格卷不审批,有差错的就地改正,审批前案卷定性合格,入档前资料齐全。为保证每一起案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大队确定一般以上案件集体研究,重大及疑难事故要有研究记录,申报案件材料齐全,案件要完整规范,发现问题要跟踪督办等一系列措施,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勘查、快速结案、准确认定责任,以敏感的工作思路处理各种交通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以开拓进取精神,力争工作前移达到规范标准。
 
  二、学科技,用科技,实现案卷计算机管理和应用向网络化发展。计算机的使用标志着现代化办公的开始,大队重视办公现代化建设,在如何使用和充分利用先进的设置上,过去只有少数人可以掌握,运用效果不好。大队为规范民警办公秩序,达到案件样式统一、规范标准、材料细致齐全。在普及电脑使用的同时,不断开发电脑使用程序。作了统一表格、笔录模式。并把电脑应用作为案件处理的固定模式的硬性要求,所有案卷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所有笔录文书全部打印。通过硬性要求并加上细致指导,现全部案卷实行了打印,规范了标准。
 
  三、事故处理积极服务于大队整体工作,与交通管理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事故处理尽管业务技术性强,法律法规知识要广泛,工作要认真细致,但整个交通管理工作有着其被动的一面,那就是事故处理是发生后的事,就是说有了违法行为而且违法行为已造成了结果。而这种结果的发生又是带着一种必然性和偶然性。如何把被动变为主动,大队作了认真研究,并实施了事故通报制度,每周由事故科对本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伤亡情况。通报执勤中队和宣传科,中队可根据报表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宣传科也可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深入辖区进行安全教育做好事故预防。(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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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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