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多地缴费不愁归集转移解忧
时间:2024-08-15 11: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在外地务工十一二年了,单位每年都给交社保。今年回济宁这边工作,外地交的社保还管用么?”济宁市嘉祥县居民刘先生专门到社保大厅咨询个人的社保问题。
刘先生的疑问涉及到社保关系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缴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办理社保转移业务,不管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移,以往的缴费年限可以接续计算。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参保人员省内企业间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金和养老保险关系。达到退休年龄前,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归集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账户,归集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归集前,参保人员在各地保留的个人账户由原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计息。
但是,跨省以及在省内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仍需要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比如从北京的公司跳槽到上海的公司,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是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者之前在农村务农,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是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渠道线上申请或直接到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即可。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转移办理时间有限制吗?现在我换工作了需要马上办理吗?”刘先生表示目前没时间办理,工作人员告知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只要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即可,没有时间限制。“谢谢咱们社保工作人员解释的很清楚,现在我可以放心投入新的工作了,等有时间了再来办理吧。”刘先生满意的离开了。(陈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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