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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行仁:奔走基层千万家当好为民和事佬
时间:2024-08-15 09:31  浏览次数:
  【法治为民办实事|调解人物】崔行仁:奔走基层千万家当好为民和事佬
 
  山东新闻网:在东阿县鱼山镇,有这么一位专职人民调解员。他常年奔走在基层一线,进千家万户,断“家长里短”,理“鸡毛蒜皮”,尽心尽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他就是鱼山镇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崔行仁。
 
  服务发展大局,担当作为保障民生实事
 
  去年4月,某燃气公司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时,未经村民甲某同意,在其饭店门口挖开了一条深约1.5米的大沟,严重影响了甲某的正常出行和日常经营。双方由此发生矛盾纠纷,工程也被迫停止。
 
  为避免矛盾激化,保障工程正常施工,崔行仁及时介入该起矛盾纠纷,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崔行仁劝说甲某:“铺设燃气管道是为了让大家过上便利的生活。燃气公司的行为确实对你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影响,但是我们维护权利也要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手段,不能阻碍工程正常施工。我帮你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大家一起商量解决这件事。”最终,在崔行仁的努力下,甲某和施工单位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燃气管道也得以正常施工。
 
  心系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百姓权益
 
  鱼山镇某村村民甲某被邻村村民乙某骑电动车撞伤,导致甲某住院治疗。后经交通部门认定,乙某负全部责任。在甲某住院期间,乙某的父亲丙某赔偿了甲某1万元,但之后再也没有进行赔偿。甲某出院后,甲某一家人主动与乙某一家进行了协商,但丙某一家以低保户为由,拒绝进行额外的赔偿。于是甲某便就此事进行了民事诉讼,尽管赢了官司,但由于丙某一家确实是低保户,因此通过法院也一直没有执行到赔偿金。无奈之下,甲某便向崔行仁寻求帮助。
 
  得知相关情况后,崔行仁立即前往丙某家进行调解。通过从“情、理、法”三方面多次劝说丙某,最终促使丙某支付了大部分补偿金,同时也让甲某与丙某两家达成了和解协议。事后,甲某说道:“之前法院没有执行到钱,我以为这辈子都要不到自己的赔偿金了。没想到,经过人民调解能让我拿到赔偿金,你们专职人民调解员真是好样的!人民调解工作真是有大用处!”
 
  践行初心使命,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建设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崔行仁深切地感受到,要想减少矛盾纠纷、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提高老百姓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因此,崔行仁格外重视普法宣传工作。
 
  在平时,他总会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学习《民法典》《劳动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宣传阵地,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面对面进行座谈、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向机关干部、老师、学生、企业主、工人、村民等不同群体进行“靶向式”普法,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辖区社会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助力基层社会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吴彤 赵建超 马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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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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