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济南莱芜区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听庭评议”活动
时间:2024-07-28 18: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官指控犯罪和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7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莱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霍美娜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把握庭审整体节奏,讯问环节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发问,并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分组、分类举证。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犯罪构成、量刑建议及警示教育三个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予以答辩。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围绕公诉人出庭表现、法律文书质量、庭审整体效果等进行了复盘和评议,在肯定庭审质量的同时,从庭审讯问技巧、答辩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以听提质,以评增效。听庭评议是提升公诉人庭审驾驭能力、培养公诉人才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莱芜区检察院将通过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持续加强对公诉人业务能力的培养,在办案实践中努力锤炼真功夫,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能动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