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与槐荫区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
时间:2024-07-22 09:3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7月19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与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敬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傅海卫,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长王海龙传达了《槐荫区府检联动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重点任务,推进相关工作机制并做好保障措施,发挥政府和检察院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槐荫区“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区政府、区检察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区检察院召集。研究、决定具体事项的可根据事项内容召集部分成员单位或者邀请相关单位参加。
● 建立交流培训机制
通过业务交流、“同堂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畅通行政机关人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扎实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工作。
●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府检联动机制的协作事项根据实际工作及时调整完善,确保联动机制切实发挥效能。
区长刘敬涛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府检联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聚焦重点、深入推进,坚决确保府检联动“联”出合力、“动”出实效。三要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奋力开创府检联动的崭新局面。
下一步,区政府相关部门与区检察院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对工作方案明确的具体事项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建立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常态化、规范化沟通机制,真正把府检联动做深做实。(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