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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县:男子深夜肇事逃逸第二天交警找上门
时间:2024-07-18 15:3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7月14日夜,费县一男子驾车将一名步行老人撞伤后趁夜色逃逸,交警18小时快速侦破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7月14日晚22时22分,费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田石线朱田镇黄汪头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被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走访、排查。
 
  事发地点位于该村一家超市门前路段,道路呈南北向,现场除了靠近路沿石的路面上有一片血迹,没有任何散落物。据现场围观的群众讲,被撞受伤的老人63岁,家就是本村的,已被送往医院。
 
  兵贵神速!肇事逃逸案件每拖延一分钟,就多一分证据灭失的风险。民警一边连夜广泛开展调查走访,一边调取事发地点周围监控,摸排嫌疑车辆。民警调取一民用监控,画面显示当晚22时09分03秒,路边站着一名行人,后面有明亮的灯光射过来,灯光闪过之后,那名行人倒下了,但是无法看清肇事车辆的车型和颜色。
 
  已是深夜时分,不便继续入户走访,民警返回警队调取事发地点前后道路卡口照片,对所有案发时间段内经过出事地点的车辆进行筛选排查,先后共有四十多辆机动车被逐一排除嫌疑,剩下最后一辆白色吉利轿车有点特别,只有右侧那只灯是亮着的,而另一只灯不亮。民警对它经过出事之前多个卡口行驶的时间进行分析,推算出它到达案发地点的时间正好与案发时间相吻合。民警对这辆轿车感到怀疑,但是在没有掌握扎实证据之前,没有惊动车主。
 
  次日上午,办案人员扩大调查范围,围绕出事地点周围十公里的路段进行调查。终于,民警在一处监控中有了重大发现:事发时,明亮的灯光过后,站在路边的那个行人被车撞倒在地上,虽然看不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但是能看清是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出事后没有停留,直接离开了现场,消失在夜色中。
 
  此时,大家不约而同又把目光聚焦到那辆白色吉利轿车上。奇怪的是,出事之后,卡口查询不到到它的行驶轨迹。民警初步判定这辆白色吉利轿车有作案嫌疑,必须尽快见人见车。事不宜迟,下午4时,民警根据这辆白色吉利轿车登记信息,查找到了嫌疑人王某某,随即赶到其家中。
 
  距离王某某家门还很远,大家就看到有一辆白色吉利轿车停在他家门口。民警走近前,不由得眼睛一亮:众人发现这白色吉利轿车右侧车身多处碰撞痕迹,最明显的是右侧后视镜疑似被什么碰坏了,垂在车门上,而民警之前排查时注意到车子外观是完好的。
 
  见到一群民警来到家中,王某某没有表现出惊慌,而是如实承认了当晚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将王某某带上警车到出事地点指认现场。
 
  肇事嫌疑人王某某交代,事发当日下午5点多下班后,他从打工的厂子吃饭,期间他喝了半斤白酒、一瓶啤酒,然后休息。当晚他驾驶那辆吉利轿车回家,大约22时9分左右,沿事发路段向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由于他的车子左大灯坏了,车速有点快,天太黑没有发现站在路边的老人,将老人撞倒了。当时听到咣当一下,后来才知道是右侧后视镜碰掉了。出事后,王某某担心被查出酒驾,加上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所幸被撞伤的老人并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对于很多人来说,内心紧张甚至心生恐惧是难免的。但是,有的人纯粹心存侥幸,认为逃离现场就可以躲避处罚,其实是大错特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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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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