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上介绍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探索经验
时间:2024-07-12 15:4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近日,山东省人社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全省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仲裁院及部分市资深法官、仲裁员进行授课讲解,全省1270名学员、沿黄九省近千名学员参加培训,创历年之最。
培训班上,济宁市仲裁院以《济宁市调解仲裁工作制度规范建设探索》为题做了专题授课。
近年来,为更好地完成多元机制建设、仲裁办案改革等重要工作任务,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创新。2022年,制定《内设机构具体工作职责》,厘清内部科庭工作任务;制定《会议制度》,优化工作运行。2023年,贯彻“市县同责、一体推进”要求,确立以《工作提示函》形式常态化指导县市区工作;制定《综合管理制度》《仲裁办案管理制度》《调解办案管理制度》,规范三个业务板块的工作。2024年,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制定《仲裁机构调解办案工作指引》《要素式办案工作指引》《速裁机制建设工作指引》,通过全面推行标准化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下一步,济宁市将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以规范、顺畅、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工作制度探索,健全完善“以和为贵·向和同行”服务品牌,为全省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济宁力量。(侯胜楠)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