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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打造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快办”模式
时间:2024-07-11 18: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4年7月5日上午,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联合吉林省长白山公安局白河森林公安分局、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审理了两起特殊的危险驾驶速裁程序案件。
 
  两起案件由白河森林公安分局于7月3日移送起诉至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7月4日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公诉,经审查,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当天立案,并于7月5日上午9时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两起案件。
 
  庭审现场,二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未提出异议。两起案件从宣布开庭到宣判共用时20分钟,因二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宣判并送达完毕后立即下达逮捕决定书,由白河森林公安局民警于当日上午9时40分对二罪犯实施了逮捕。
 
  两起案件从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到法院当庭宣判并实施逮捕仅用时3天时间,大量的工作做在开庭审理之前,简化了审判程序,缩短了办案期限。
 
  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通过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颜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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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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