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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中的法治温度】“巡山法官”与狍子的温暖邂逅
时间:2024-07-05 15:4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庄晓敏)7月,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巡山”工作正火热开展中,4日下午,“巡山法官”结束了一天的“巡山”工作,在返途中,遇到了令人心疼的一幕:一只腿部受伤的狍子蜷缩在林间路边,无助的呻吟着,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渴望。
 
  “赵院长,这只狍子看上去像是被车撞到了。”
 
  “小陈,抓紧联系野生动物救护站。”
 
  “巡山法官”立即与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野生动物救护站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一边在现场等待就救助人员,一边小心翼翼的接近这只小动物,仔细查看狍子受伤情况,轻声安抚狍子受惊情绪。十分钟后,救护站工作人员将狍子带走救治,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看到狍子有救了,“巡山法官”深深舒了一口气,欣慰的望着远去的救护车辆。狍子生活于中国东北、西北、华北和内蒙古等地的小山坡稀疏的树林中,是东北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狍子经济价值较高,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此次救助行为不仅体现了“巡山法官”的人文情怀和生态保护意识,更彰显了他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环境的关爱。
 
  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丰富,不仅保留了第三纪孑遗植物和长白山特有植物种,还有亚热带、温带、亚寒带以及极地植物。而且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有58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有东北虎、金钱豹、梅花鹿、紫貂、白肩雕和中华秋沙鸭等10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棕熊、黑熊、猞猁、马鹿、鹗、苍鹰、雀鹰、花尾榛鸡等48种。作为林区法院,长期以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不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不断增强,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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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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