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荣获济南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时间:2024-07-02 17: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7月1日,中共济南市委召开济南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槐荫区四个集体获表彰。其中,区检察院机关党委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近年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始终秉持“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工作理念,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工作主线,构建“点、线、面”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推动组织、目标、载体维度上的深度融合,通过制定党建业务融合发展“12341”工作法,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模式,构建“1+1+x”“双报到”共建项目,建设全区首家机关党性教育阵地等方式全链条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最大化激发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的“乘数效应”,推动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机关党建经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成绩印证过去,奋斗成就未来。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锚定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团结一心、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槐检新篇章。(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