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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两种养老保险都缴过,领取待遇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时间:2024-06-25 09:4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马衍秀 侯胜楠 李开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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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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