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禁毒宣传月”活动纪实
时间:2024-06-25 09:37  浏览次数:
诉源治理敦林法院当先多措并举筑牢禁毒防线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禁毒宣传月”活动纪实
 
  山东新闻网:诉源治理敦林法院当先多措并举筑牢禁毒防线——敦林法院“禁毒宣传月”活动纪实为迎接“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打赢禁毒人民战争。2024年6月,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以诉源治理为抓手,通过严厉打击与强化宣传相结合,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接下来,让我们通过这些活动掠影近距离了解一下,今年的“禁毒宣传月”活动中,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都有哪些新方法、新举措。
 
  齐创禁毒示范城
 
  共圆和谐城市梦
 
  2024年6月24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携手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延边州强制戒毒所、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来到商场门前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共同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的禁毒宣传活动。在参与活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广场设置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张挂了各式各样的宣传横幅、宣传册、海报,更有毒品实物模型
 
  以及精心制作的禁毒宣传文创品摆放其中。活动现场,大量过往市民兴致勃勃地参与其中。延边州强制戒毒所干警为群众介绍了毒品的危害,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林区检察院干警为现场群众分发了禁毒宣传彩页、纪念品,并耐心细致地宣讲了禁毒相关的法律知识及规定。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打击宣传齐推进
 
  校园净土共守护
 
  6月24日下午,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同3家单位又共赴敦化市第五中学开展未成年人禁毒普法教育,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毒品的侵害,通过禁毒讲座的方式,为该校师生开展了一场“干货满满”的禁毒法治宣传活动。
 
  延边州强制戒毒所干警在学校操场上设置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及毒品实物模型,延边州强制戒毒所干警王磊为到场师生进行了细致讲解,全校300余名师生通过“主会场+分会场”形式聆听。延边州强制戒毒所干警从常见毒品的分类、特点、危害等方面,普及了相关禁毒知识,刑事审判团队干警宋兴雯讲述了几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进一步揭示了毒品的巨大危害,也阐明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的一贯态度,呼吁同学们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讲座通过“现场+直播”形式开展,线上参与人次达4000人,直播互动良好,到场师生纷纷表示,在此次讲座中受教匪浅、感触良多,活动取得圆满效果。
 
  阳光娱乐你我他
 
  识毒拒毒靠大家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多次前往辖区娱乐场所聚集地进行普法宣传,考虑该处一向是年轻人的集散地,而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又往往容易受到欺骗、误导,成为新型毒品的受众,所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专门将网吧、娱乐场所选为此次禁毒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一站。此次活动以“阳光娱乐拒绝毒品”为主题,刑事审判团队干警走街串巷,深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新型毒品的特点、危害,宣讲有关禁毒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发放宣传册。经营商家及顾客均表示,通过法院干警的宣讲,深刻认识到新型毒品伪装性强、危害巨大,一定恪守底线,洁身自好,拒绝一切毒品的诱惑。
 
  毒品防治心连心
 
  禁毒宣传进万家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辖区有多个居民区居住条件较差,人员复杂,为了不给“毒品”有栖身之地,也为给居民消除隐患,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的干警深入居民区,挨家挨户走访宣传,通过讲解使居民们更加直观地认识毒品,识别各类毒品的伪装,提高对毒品陷阱的警惕,引导群众在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构筑拒绝毒品的坚强防线,增强自身防毒意识和识毒能力。社区居民纷纷表示:“现在有很多新型毒品,和往常我们知道的毒品并不一样,通过这次的宣传活动,更全面地了解到哪些东西属于毒品,在今后的生活中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亲人朋友,坚决做到‘毒不进家门’。”
 
  禁毒工作,关乎居民生活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本次“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中,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进校园、进娱乐场所、进社区等形式多管齐下,在辖区禁毒宣传工作方面摸索、探究出了新途径、新方法,这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响应禁毒工作的积极举措,也是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推进辖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实践。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接下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总结“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宝贵经验,
 
  以禁毒宣传带动其他犯罪预防,将犯罪预防有机地融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争取有效降低辖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为深入稳步推进辖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力量。(撰稿:宋兴雯图片:张园)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