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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群众急难愁盼社保答疑解惑
时间:2024-06-24 10:3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一直觉得我的退休金比别人的少了一部分钱,老怀疑是不是工作人员粗心大意给我核算错了,总觉得差不多时间退休的同事领的退休金比我高一些,这一次工作人员解释的很清楚,终于明白是咋回事了,该得的我得争取,不该要的咱也得遵守政策。谢谢社保的工作人员讲的很透彻,再没有疑惑了。”一开始急冲冲的李大爷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安抚下心平气和的表示感谢。
 
  经了解,李大爷说的是他本人退休待遇核定表上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没有显示金额,觉得给他待遇核算少了,情绪非常激动。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决定》,开始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企业过度性养老金的计算有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起始年份被设定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的前一年也就是1996年,这意味着对于在1996年建账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计算时采用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在1996年之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核算待遇时就不存在过渡性养老金之说了。李大爷是2003年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建账后参保缴费,所以不存在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国家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国家确定的计发基数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的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上述办法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退休年龄等因素对养老待遇均有影响,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史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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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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