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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制度建设
时间:2024-06-21 15:24  浏览次数:
 探索新机制激发新动能
 
  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制度建设
 
  山东新闻网:自济宁市司法局将梁山县设为“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机制试点县”以来,梁山县司法局聚焦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运行、职责履行、治理实效等方面,稳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拟定“体检表”,全力激发行政执法工作新动能。
 
  一、精心谋划部署,夯实评估工作基础
 
  为确保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不走偏、不走样,梁山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编办多次到行政执法部门走访调研,在摸清全县行政执法现状的基础上,起草了《梁山县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效能评估的定义、目的、原则、内容、运用,使得评估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构建评估体系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从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效果五个维度,对行政执法效能评估体系进行了细化设置,呈现出三大特色亮点:一是评估内容全面系统,对执法工作进行了精准画像,内容覆盖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履职尽责、执法实效、工作创新等方面,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实时调整。二是评估指标科学量化,内含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60个,指标设置具有较强可行性和操作系统,有力推动执法评估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三是评估重点有的放矢,把“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创新执法方式”等重点工作列入评分细则。
 
  三、强化协调联动,创新评估工作机制
 
  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明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行政执法评估,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企业联系点“情报员”的作用,通过资料分析、数据对比、实地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效能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效能等次,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评估活动结束后,评估报告反馈行政执法部门,一并报送梁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分析评估报告,进一步总结完善报告中列明的经验做法,限期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开展专项整改,并向县司法局反馈整改情况。
 
  下一步,梁山县司法局将切实发挥评估带动效能,持续强化评估结果的科学应用,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全方位促进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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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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