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执行普法】关于网络司法拍卖那些事儿
时间:2024-06-21 10:2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财产、帮助申请人兑现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有力维护了执行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大家更充分的了解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工作,下面汇总了一些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执行常识,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网络司法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网络司法拍卖都卖些啥?
 
  被执行人名下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各类财产。网络司法拍卖财产类型非常丰富,价格也是从几十元到亿元不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谁可以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以上人员除外。对于一些特殊拍品,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情况要咨询网络司法拍卖发布的法院。
 
  ◎拍卖成交后,后悔了怎么办?
 
  法拍很严肃,悔拍需谨慎。不但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还需由原买受人承担,拒不补交,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李岩峰  王瑶)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