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高温来袭保障劳动者权益在行动
时间:2024-06-20 09: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六月以来,济宁市多日出现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为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和劳动风险防范,济宁市人社部门积极开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宣传。
近日,济宁市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往汽车工程学院工地以及奥德燃气、鸿福挂车等企业督导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高温保护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下一步,济宁市人社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自觉落实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好高温天气下一线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廉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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