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济宁:高温来袭保障劳动者权益在行动
时间:2024-06-20 09: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六月以来,济宁市多日出现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为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和劳动风险防范,济宁市人社部门积极开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宣传。
 
  近日,济宁市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往汽车工程学院工地以及奥德燃气、鸿福挂车等企业督导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高温保护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下一步,济宁市人社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自觉落实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好高温天气下一线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廉明曼)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