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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打零工,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停发?
时间:2024-06-14 09: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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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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