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推进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三点建议
时间:2024-06-13 11:07 浏览次数:
一、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联合人社劳动监察和工会法律监督等职能,以“四不两直”、遍访职工等方式,适时对服装行业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抽检。重点检查劳动合同、职工档案、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项目,及时排查整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合法不规范的问题。
二、常态化宣传奠定和谐基础。定期开展“政策宣传周”“法律大讲堂”“劳动关系我来讲”等不同形式的宣传、座谈活动,进企业、进车间发放宣传页、明白纸,与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代表面对面讨论劳动关系案例和企业发展形势,一方面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企业劳动管理标准,另一方面培养职工集体奉献意识,促进企业职工同频共振,共建和谐,共谋发展。
三、将职工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作为重点任务。一方面针对全体职工,将服装行业生产重点环节设计成为竞赛项目,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另一方面针对劳动关系协调员,以开展调解、宣传服务为基础,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竞赛。通过评选参选服装行业技能能手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对获评人员给予荣誉奖励及薪酬提升,进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行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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