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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法院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
时间:2024-06-08 09:56  浏览次数:
  【检护民生】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法院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司法保障的基本原则,以及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衔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目标任务,并对程序适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专业协助、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强制执行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区检察院将持续抓好意见落实,加强与各单位的协作配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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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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