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问答(三)
时间:2024-05-22 11:42 浏览次数:
问题9: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用人单位的哪些信息?
答: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行为,简化变更以及注销登记等办事程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等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
问题10:用人单位如何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答: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用人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进一步明确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减少重复提交材料、加强协同联办等工作要求。
问题1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个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和政务大厅、经办大厅、服务银行网点等多种渠道,享受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
问题12: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
答:《条例》规定,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提升民生服务效能。
目前,在社会保障卡作为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凭证的基础上,各地普遍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就医购药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部分地区还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乘坐公交、借阅图书、进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入园、景区购票,并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等。(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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