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问答(一)
时间:2024-05-20 10:43 浏览次数:
问题1:出台《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出台《条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问题2:《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问题3:《条例》适用于经办哪些社会保险?
答:《条例》适用于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经办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暂不适用此《条例》。
问题4:《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原则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
“合法”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便民”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价值取向,“及时”强调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行政效率,“公开”体现的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和维护,“安全”则是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底线要求。(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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