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泗水县人社局“会诊”疑难案件,提升服务效能
时间:2024-05-16 15:2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赵文桦)近日,泗水县劳动仲裁委收到多起咨询待岗生活费、待岗被迫离职补偿相关问题咨询,据接访人员深入了解,咨询人员均系同一家企业员工,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减少仲裁案件数量,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组织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疑难案例研讨会,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友亮主持并发言。
工作人员就停工停产生活费应当怎么支付、生活费是否是工资、劳动者能否以未足额支付“生活费”主张被迫离职经济补偿、劳动者能否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张被迫离职经济补偿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纷纷就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法律界定及法律效力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互相交流,会场气氛十分热烈。通过此次研讨,进一步理清了该类案件争议焦点,找准了适用法律,也激发了同志们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学习的热情。随后仲裁委工作人员将会同就业科,一同到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为企业纾困解惑。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在人社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情、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泗水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助力添彩。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为泗水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发挥应有的作用。(山东省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