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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用好“四招”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时间:2024-05-08 17:4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济宁市梁山县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用好“四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一、“第一招”:召开业务培训。
 
  召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结合各部门行政执法实际,解读《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济宁市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等文件,对行政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中的难点、易错点进行剖析。
 
  二、“第二招”:开展自查自纠。
 
  要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以上6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山东省处罚案卷评
 
  查标准》《济宁市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文件要求,对本部门执法案卷在“推行说理式执法决定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等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第三招”:组织现场互评。
 
  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工作,采取部门之间互评互查的方式,将6个部门的12本执法案卷定向分配,参评部门之间交叉评查,采取一卷一表的形式梳理案卷问题清单,形成案卷评查结果。
 
  四、“第四招”:力促整改提升。
 
  评查结束后,逐个点明各部门执法案卷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指出整改方法。要求各执法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对应措施加以整改,并将处理结果限时反馈。
 
  下一步,梁山县司法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持续跟进评查案卷整改情况,强化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全县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姚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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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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