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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拖欠工资引纠纷高效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4-05-08 17:2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今天来投诉,马上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某茶叶商行员工李某激动地说。
 
  近日,某茶叶商行员工李某和常某一起到济宁市鱼台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进行投诉,称两人被拖欠工资,且多次讨要无果。劳动仲裁窗口调解员经过核实,认为此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涉案金额较小,争议不大,有望调解解决。调解员第一时间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开始调解。该公司负责人对拖欠工资事实无异议,但以两人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拒绝支付两人工资。针对公司负责人的申辩,调解员根据公司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当事双方的陈述,通过以案说法,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公司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经过对当事双方的进一步沟通协调和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该公司负责人当天即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二人工资共计4786.49元。
 
  据了解,为推动纠纷解决更高效,劳动者维权更便捷,济宁市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作用,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通过各部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了“一站化解、部门联动、多元合力、高效便捷”的调解体系,减少了企业群众“多头问、反复跑”问题,维权效能大幅提升。今年以来,济宁市鱼台县共提供来访咨询服务500人次,解决各类劳动纠纷60起。(班培 孙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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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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