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出台治欠导则推进精准治欠
时间:2024-05-08 14:4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济宁市针对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了根治欠薪工作的开展。
一、为项目工地提供“明白纸”
《导则》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十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分别从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劳资专管员、银行代发工资、防拖欠目标责任书、工资保证金和工资预储金、专用帐户管理、农民工工资卡、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维权告告知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方面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提出了规范详细的要求,各施工企业可依据参考模板落实各项工作。《导则》就像一张“明白纸”,大到上级制度的解读,小到实名制管理文件模板、劳动合同内容、实名制通道的样式等都有详细的说明,项目工地做哪些工作、什么时间做、做到什么程度,一查《导则》便一目了然,从而为项目工地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
二、为监管部门制定“说明书”
《导则》细化了监管事项,明确了监管标准,为监管部门制定了“说明书”。具体来说,在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方面,明确各工程项目部有实名制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地现场要有实名制通道,纳入实名制平台。在落实专用账户制度方面,要求实行分账式管理,将工程款拨付账户和工资发放账户分开,并且要有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管银行三方签订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通过专用账户给农民工发工资。在落实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方面,要求有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协议,有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账单,要在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在落实“两金一卡”、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方面,都制定了明确的规定,统一检查标准,从而避免了工作指导上的偏差。
三、为欠薪行为筑牢“防火墙”
《导则》强化了源头监管。结合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使用,对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违法发包的依法查处情况都能及时掌握,及时处理,从源头上避免了欠薪问题的发生。《导则》强化了问责机制。人社部门牵头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各有关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问责。《导则》强化了联合惩戒。相关单位发现欠薪的立即联合查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社、住建部门还将对严重欠薪的法人代表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将企业纳入“黑名单”,对其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源头监管、问责机制和联合惩戒为欠薪行为筑牢了“防火墙”。(束三群、刘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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