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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持续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
时间:2024-05-08 11:2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护薪”行动,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济宁市汶上县持续深入推行“案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快速妥善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开辟农民工工资争议维权办理“绿色通道”。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升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速裁质效,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案件受理阶段,实行容缺受理,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齐备的,立案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并指导农民工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农民工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即使材料不齐备,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先行受理,由农民工在受理后补齐材料,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速受理。案件办理阶段,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全方位调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速裁庭积极协调促成先行调解工资请求,最大限度柔性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落实简易处理规定,将仲裁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依法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减轻农民工诉累。
 
  将“流动仲裁庭”开到农民工“家门口”。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至矛盾发生的第一线。在农民工较多、争议多发的服装、建筑、机械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设“流动仲裁庭”,方便农民工和企业就近就地处理劳动争议,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缩短办案时间,助力农民工在“家门口”维权。速裁庭通过开设“流动仲裁庭”、发放仲裁建议书、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等方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及人社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仲裁员现场以案释法,起到了“调处一案、宣教一片”的良好效果。(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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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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