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邹城市启动“检察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时间:2024-04-28 16:4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4月28日,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与邹城市总工会举行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签字仪式。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刘守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弘出席仪式并讲话。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仪式上,双方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党建合作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共同研判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法治宣传联动机制。围绕以上工作机制,双方共同研究涉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问题,推动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同时,双方将推动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实现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围绕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双向案件线索移送。刘守新在讲话中指出,维护好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和检察机关共同承担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检察机关和工会应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活动,
 
  为双方加强合作,维护劳动者权益指明方向。他强调,下步工作中要推动协作运行日常化、常态化,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大胆创新实践,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服务邹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范谦谦、王萃)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