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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男子酒后开车去摸龙虾半道被查获
时间:2024-04-24 15:1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通讯员:吴云富)4月23日晚,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一名四川籍男子酒后开车打算和朋友们一起去摸龙虾,结果还没出城区就被查到了。
 
  当晚9点多,在费县南外环山水绿城路口,执勤民警设立检查点查酒驾。在对一辆白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我在家里喝了一瓶啤酒。”小车驾驶员是一名青年男子,对民警爽快地承认自己晚饭时喝了酒。车上还有三名乘客,驾驶员说是他的亲朋好友。
 
  随后,执勤民警让这名驾驶员下车,将他带到警车上进一步调查。原来这名驾驶员家是四川的,在费县打工。当晚他喝完酒,开车接上他的亲朋好友,正要一起去河里摸龙虾,没想到经过这个路口被查到了。
 
  经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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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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