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时间:2024-04-24 09:45  浏览次数:
  【党建引领】党建引领聚合力检警同行护民安
 
  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山东新闻网: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槐荫区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党支部,到济南大峰山党性教育基地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雷,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领导及各支部党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全体党员参观了大峰山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深刻感悟革命前辈自强不息、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红色精神,重温了入党誓词,初心永驻、使命长存。期间,双方就近期办理的掩隐、帮信、诈骗等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取证程序进行深入交流,力争在接下来的办案中,推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此次检警共建活动,更加坚定了干警们践行初心使命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提振了大家克服困难、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检警双方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增进协作互动、同向发力,为建设平安槐荫、法治槐荫贡献检察力量。(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