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临沂市费县交警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时间:2024-04-19 14:1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4月19日,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费县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执勤队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安全劝导等方式,向广大驾乘人员宣讲不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驾乘人员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不断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同时,还对路面上发现的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劝导,提醒他们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及时改正不良驾乘陋习。
 
  费县交警将持续开展源头“一盔一带”安全宣传劝导提示活动,广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理念,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让“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成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文明出行风尚。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时刻牢记守法出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开车坐车要系好安全带,使“一盔一带”的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一盔一带”成为驾乘人员安全出行的标配。(吴云富)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