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法院李庄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侧记
时间:2024-04-09 09:30 浏览次数:
描绘“杞柳之乡”好“枫”景
山东省郯城县法院李庄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侧记
山东新闻网:园林式设计的法庭小院里藤萝满架、桃李争春,墙边的老杏树见证着一件又一件纷争在这里烟消云散,一个又一个司法为民的故事在这里生动上演。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李庄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扎根基层,能动作为,积极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诉源治理、巡回审判、“法官驿站”“1+N联动”“法官+巷长”……,机制创新不断、优质服务不断、群众好评不断,小小法庭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释放着“大能量”、发挥着“大作用”。
“善调”化解千千结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李庄法庭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前不久,原告马某某领到了法庭制作的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高兴地说:“没想到官司还能这么打!法官和调解员在家门口就把我们这么多年的纠纷解决了,省心省事还省钱。”
十年前,某村民小组从原告马某某处借款10000元,拖欠至今未还,本息共计34000元。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考虑到近年来个人起诉村集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决定联合人民调解员进村开展巡回审判。开庭后,人民调解员孙志涛配合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某村民小组当庭偿还原告本息共计34000元。法庭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迅速制作了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这场历时20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类似的调解不在少数,去年至今,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285件,既提高了解纷效率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为做实诉源治理工作,李庄法庭主动融入驻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格局,积极争取辖区乡镇党委的支持,构建了“法官+巷长”“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社区主任”“法官+网格员”“法官+人大代表”等“1+N”联动解纷格局,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将“调”向前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3年以来,法庭调撤案件647件。
“优服”赢得百企兴
李庄法庭辖区李庄镇是郯城县工业发展重镇,将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并入李庄版图,无疑是为镇域发展再添一把热柴,目前已有70余家企业入驻。
在产业园的法官驿站内,一场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厂房租金及利息和违约金。
承办法官李艳在现场走访和多方询问后,了解到被告因疫情导致生产加工困难,无力支付租金,认为判决不利于纠纷的化解,且双方都是本地企业,便组织双方便在园区的“法官驿站”内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原被告方的陈述后,李艳及时给当事人释法明理,鼓励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不再收取违约金,被告分期还款,案件圆满解决。
将司法护航企业规范化经营作为着力点,主动下延司法触角,通过为园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建立回访制度等延伸服务,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目前,李庄法庭了建立一名法官对接多家企业的“1+N”法企联络工作机制,已与60家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回访涉企案件20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0个,有效引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化解潜在初发矛盾。
既当“知心人”,又是“敲钟人”。李庄法庭定期到企业开展普法宣讲、问需答疑,让司法服务前置,增强企业“免疫力”。简短的普法讲座犹如一场“及时雨”,浇灌在企业管理人员的心坎上。
浓墨重彩绘“枫”景
李庄镇是著名的“中国杞柳之乡”,杞柳随风摇,摇出致富路。李庄法庭结合辖区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为产业精准服务、保驾护航,努力让这条致富之路更加宽广、通畅。
4月8日,一起加工合同纠纷经法庭调解顺利结案。该案由李庄法庭法官邀请社区村干部参与调解,帮助原被告双方协商出分期付款的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仅用半小时,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为更好服务柳编企业和个体商户,李庄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率先引入柳编行业调解入驻法庭,涉柳编产业的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以来,李庄法庭已成功调解相关案件30余件,帮助企业降低维权成本,助力柳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李庄法庭的法官们积累了丰富的农村纠纷调处经验,他们从案例中升华出许多接地气的“良方”。从田间地头到加工网点,从村委大院到柳编企业,法庭干警走到哪里就把法律意识和公平公正带到哪里,他们把晦涩的法律术语转换成生动亲切的方言俚语,直击村民生产生活中的疑点热点难点。
“有法庭的助力,我们规避了不少法律风险,搞经营、闯市场没有后顾之忧,干劲更足了!”当地一家柳编企业的负责人王老板说道。
小小法庭,偏居一隅,却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承载着一方群众对稳定公正的殷切期盼。美丽乡村的画卷徐徐铺展,孜孜不倦的法庭人用心用情用力画上浓墨重彩的“枫”景。(刘宗红 徐西江)